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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极简史

2017-07-14 刘诚燃 成于微言

本文经网络整理改编,感谢部分原作者的辛苦付出。金融监管研究院副院长刘诚燃,微信&手机18956351980。

一场培训

不良资产


1997年之后,每一次金融监管格局的重大调整都均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定调。97年第一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成立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人民银行专司对银行业、信托业的监管。另外人行自身机构也进行了改革,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销,改成9大区行,货币政策独立性得以加强。02年第二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则决定撤销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银监会,人民银行则彻底不再肩负机构金融监管职责,货币政策独立性进一步增强。



1949年之后的中国证券业是改革开放的产物,证券公司是伴随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而出现的。在证券机构从无到有的形成过程中,经历了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共同监管、中国证监会监管这三个时代。


1986-1992年

人民银行监管时代

在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成立之前,对证券市场和证券公司的监管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1986年8月,证券业务在金融机构开始萌芽。1987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深圳成立了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1988年7月,中国首家股份制证券公司——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成立,接下来几年,一些证券公司相继成立。1992年9月,三大全国性证券公司组建:由工行牵头筹建的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由建行牵头筹建的国泰证券有限公司(上海)、由农行牵头筹建的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宣告成立。



进入1990年代,股份公司、证券公司相继出现以后,在国务院的授权下,中国人民银行开始酝酿批准成立正规的证券交易所。

 

1990年11月14日,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90年11月26日,上交所召开成立大会,这是1949年以来设立的首家证券交易所;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张营业,时任上海市市长的朱镕基莅临祝贺。

 

1991年4月11日,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是中国证券市场正式起步发展的开端。


1992-1998年

一委一会共管时代

随着证券交易所的成立、证券公司的增加和股份公司的增加,中国人民银行在监管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同时监管证券市场和证券机构,难免有些力不从心从而导致监管不力,使得证券市场相继出现了一系列违规操作、市场混乱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开始酝酿成立专门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



1992年10月27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成立,朱镕基副总理兼任主任,刘鸿儒、周道炯任副主任,委员由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领导组成。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要机构,负责制定有关证券市场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拟定有关管理法规,证券委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证券法》起草工作就始于当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按照国际惯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组织而非由政府某个部门组织起草的经济法。

 

在成立国务院证券委的同时,还成立了中国证监会,由有证券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刘鸿儒任主席。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委的执行部门,负责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

 

一委一会成立以后,其职权范围随着市场的发展逐步完善。1993年11月,国务院决定将期货市场的试点工作交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具体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一委一会成立以后,虽然开始负责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但是对于证券公司的审批和监管仍旧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证券委作出决定,由中国证监会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监管证券经营机构。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权开始出现分化。

 

直到1995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确定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期货市场进行监管。

 

1997年8月,国务院决定,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统一划归中国证监会监管;同时,在上海和深圳两市设立中国证监会证券监管专员办公。

 

1997年11月,中央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对全国证券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理顺证券监管体制,对地方证券监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并将原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划归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


1998-2017年

集中统一监管时代

199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国务院证券委与中国证监会合并组成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经过这些改革,中国证监会职能明显加强,集中统一的全国证券监管体制基本形成。

 

1998年9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中国证监会的职能。

 

1998年,在整个金融业清理整顿的大背景下,证券交易中心和证券公司也在被清理整顿之列。

 

2000年2月,周小川从建行行长调任证监会主席。在周小川的领导下,证监会开始对证券公司强化监管,促使证券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从2000年到2002年,证监会在这三年间出台了大量对证券公司的监管规定。

 

2002年底,农行行长尚福林调任中国证监会主席。此时,经历了一年多时间的股市低迷,证券公司的问题、困难和风险已经开始集中暴露。随着证券公司问题的集中暴露,整个证券行业都面临着整体洗牌。为了化解风险,从2005年中开始,由中国人民银行通过提供再贷款、通过中央汇金公司和建银投资公司来参股部分证券公司和提供紧急性援助的方式,对一些证券公司进行了重整。

 

2005年,也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沪指从2001年的2245点跌到2005年6月的998点,是中国股市自1997年以来的9年内新低。至此之后中国股市开启了长达2年波澜壮阔的牛市,中国也进入了全民炒股时代,而推动这一进程的主要力量就是股改。


专栏:股权分置改革


中国资本市场建立之初,上市主要对象是国有企业,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样上市流通,国有股、法人股、普通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从而造成恶性圈钱、市盈率过高、不能有效与国际接轨等问题,股权分置现象一直困扰股市发展多年。

 

股改就是要让国有股和法人股全部像普通股一样,参与市场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使得两者的利益趋于一致。大股东也可以通过期权等激励方式吸引优秀人才,稳定管理团队,这有利于公司的规范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超常规发展。


但是,如果让非流通股直接上市,那么在二级市场以十几倍溢价购买股票的广大股民利益将受到很大的损害,如何解决非流通股上市流通和兼顾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就成了股改的关键所在,由于争议很多,股改一直未能真正启动。截至2004年末,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国有股份。

 

2005年4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5月9日,推出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在破解股权分置这一股市“头号难题”迈出了实质操作的第一步。到了2005年底,50家全部中小企业板股权分置射箭工程完成,由此开始,中小企业板全流通时代开始。

 

股权分置改革虽然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但股改总体上还是成功的,因为它吸引了各路资金,包括产业资本和外资入市,极大地推动了股市做多的热情,于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大牛市开始了。



为了抑制住这头疯牛,即便2007年5月30日夜半上调证券交易印花税导致大盘近乎跌停,但不久后沪指还是一无反顾的冲到了6124点。再之后,沪指数就像珠穆朗玛峰海拔一样,再未被超越。


股票市场的沉沉浮浮,带给散户的记忆除了创业板、股指期货、杠杆牛、熔断…这些专有名词,更多的是实实在在的资金亏损,这里面有道不尽的故事,但代际遗忘法则在股市中每隔几年就会得到一次印证,就好比美林时钟一年转一回都感觉不够快。

 

将股市牛短熊长归咎于证监会的监管不力,甚至是证监会主席的能力确实有失偏颇,尽管对证券期货市场金融风险的方法和化解工作是中国证监会当仁不让的职责,但作为中国证券期货业的监管部门,还有更多监管职责。概括而言,可以为“建法规、管市场、管机构、管协会、管中介”。

 

除了主导《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股票发行与交易关联暂行条例》、《期货交易关联条例》等行政法规的起草与修订外,19年来,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不计其数。

 

对市场的监管则包括对证券(股票、债券等)、期货合约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托管和清算进行全方位监管,监督上市公司即其有信息披露义务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机构监管对象包括对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清算公司、期货清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等,以及这些市场经营机构的高管。监管行为则包括对机构、业务和高管的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

 

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相关的业务活动则是证监会另一监管特色,因为中介机构不诚信、不尽职的行为会造成市场逆向选择。

 

或许,巨额罚款会让大家对中国证监会印象更加深刻。2016年,证监会共对183起案件作出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18份,罚没款共计42.83亿元。2017年上半年则高达113项,罚没款共计63.61亿元。


 

中国证监会机构设置并不庞大,会机关内设18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根据《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相比于银监会在地级市有分局,县里有监管办相比,正式员工仍然偏少,难免一些监管职能需要委外。

 

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证券 63 24913 63 15760 0 0 3191 0 0:00:07 0:00:04 0:00:03 3190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受证监会管理,同时也代为履行了部分监管职责。比如成立于2012年6月的中基协,除发布私募基金相关规章、组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外,最重要的一项职能就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与注销,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与公示。

 

无论未来监管格局如何发生变化,希望证券期货业监管当局能够恪守“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这3条监管理念,不断提升监管从业者能力,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中国资本市场。


 

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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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金融监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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